“保值增值+安全监管” 克拉玛依市财政局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打好“发展+安全”组合拳,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履行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主体责任,积极统筹、认真规划、严格管理,推动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最大程度发挥社会保险“保基本、惠民生、兜底线”作用。
一、抓好基金征管,优化各项社保基金政策
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与管理,增强各项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资金的投入,足额预算安排各险种单位负担部分,并按月及时拨付,确保基金足额收缴,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实现保值增值,管好社保基金“钱袋子”
全面优化定存结构,按月测算社保基金可存放资金规模,切实调整定存比例,在充分征求相关月度资金需求计划的前提下,预留各险种财政专户2个月可支付额度,以长期、短期存款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基金在活期账户或国库的日常沉淀,增加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以获得最大增值效益。
三、强化安全监管,筑牢社保基金“防火墙”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挤占、挪用。按月及时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及时办理拨付手续,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支付。严格财政部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金融机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定期对账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基金的对账工作,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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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