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切实保障民生底线
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委不断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重,稳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20元调整为800元,低保边缘认定标准相应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保障水平位于全国前列。
二是完善特殊群体医疗救助体系。继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系统,对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不低于80%比例(全省要求70%)给予救助。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紧急救治身份不明或者无负担能力的危重伤病患者,对符合条件者给予费用减免。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资助低收入对象购买综合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继续由福彩公益金资助低收入对象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偿付。每年由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4,600万元为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购买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为80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险。
三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深圳市财政按标准落实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50元,福利机构内孤儿为0—1岁每人每月1,817元,1—3岁每人每月1,720元,3—6岁每人每月1,712元,6—14岁每人每月2048元,14岁以上每人每月2,203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