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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全力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投入政策

  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廖海兰等33位代表提出建议,要求设立街道医院建设专项资金,加快龙岗区街道医院建设的建议。深圳市财政委根据目前财政对医疗卫生的保障支持情况作了答复。

  一、深圳市财政大力保障深圳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财政部门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201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深财规[2013]7号),明确了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范围及具体保障方式;强调了加大投入、分级负担、多元供给、分类保障、规范管理的原则;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任务,以及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结合服务的数量、质量、满意度核定财政投入。同时,对新增新(重)建、改(扩)建医疗机构给予开办费、运营补助,满足新增医疗服务资源运营需求。

  二、市区财政分级保障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根据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内容,深圳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由市区财政分级保障。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推进特区一体化的重要抓手,着力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逐步实现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围绕这个目标,在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中,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分灶吃饭、自求平衡的原则,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在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事权、财权体制。其中,各区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事权由各区政府承担。

  对于原特区外各区市属医疗卫生资源较少的现状,在财政体制中,对区级医疗卫生支出均衡后,对常住人口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仍低于区级平均水平的区,深圳市财政额外增加该区医疗卫生标准支出,使其人均支出达到区级平均水平的100%。此外,深圳市财政还对各区社康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标准部分按85%予以补助,增加各区医疗卫生标准支出。

  三、积极做好下一步基层医疗卫生资金保障工作

  (一)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发改、卫生等部门研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对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协助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配置工作,促进公立医院门诊向社康中心下沉;积极配合加快街道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工作,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研究实施街道医院提质增效工程,改善街道医院就医环境,更新医疗装备,提高诊疗服务质量。

  (二)注重市区联动,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机制。为进一步均衡区域间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动区级政府对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积极性。在下一轮市区财政体制中,市财政部门将着重研究对区级政府在民生领域投入的考核奖励政策。如,对年度医疗卫生支出占本区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较上年度提高一定幅度的区,深圳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等政策。

  (三)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考核范围,预算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预算同步编报。研究对于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重大项目资金投入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的预算管理机制,充分参考绩效评价结果,对项目资金安排做出调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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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