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积极落实社区建设经费保障
社区建设是当前社会建设的重点热点问题。深圳市财政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社区建设有关精神,加大社区建设的投入保障力度,完善社区建设经费保障体系。近年来,深圳市、区两级公共财政总投资数十亿元,已建在建社区基础设施项目达2040个,各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图书室等社区服务设施,全市84%社区户外文体广场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2014年,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经费达2.2亿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扶老、助残、育幼、便民等服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主要供老人开展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活动)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看护、配餐就餐、健康护理、心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等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截至2013年底,深圳市共建成社区服务中心400家,社区星光老年之家916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家。
根据《关于实施“扎根凝聚”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区域化的实施意见》(深发〔2010〕11号)、《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深办发〔2005〕3号)等文件要求,深圳市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工作经费作出明确规定,将社区党建经费、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工作经费、办公经费、专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专项经费均纳入各区年度财政预算。采取“费随事转”、“项目管理”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经费投入。据初步估算,目前每个社区年均工作经费约280万元。
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社区建设,建立多渠道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创新社区建设与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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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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