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文体教育处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等有关文件精神
为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纪律教育月活动的有关精神,近期深圳市财政委文体教育处多次组织召开支部会和处务会,集中学习近期一系列文件精神。
一是传达了《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深入开展研讨的通知〉的通知》(深组通〔2015〕11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近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的通知,要求全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践行“三严三实”精神,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将“三严三实”精神落实在日常财政工作中。
二是学习了深圳市纪委、组织部、人保局《关于转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深纪发【2015】14号),对全处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活动提出了要求,全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而且在“八小时”外也要严格恪守党性原则,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对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也要严格要求,不包庇不纵容,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
三是传达学习了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作风问题暗访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深圳财政委考勤工作纪律文件。要求全处党员干部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特别在节假日期间更加要提高廉政意识。同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端正行为举止,严谨处理业务工作。为加强考勤工作,处里明确专门由一位正处级干部分管考勤以及安排一名在编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
通过集中学习和讨论,文体教育处全处同志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财政工作中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通过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严格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快推进近期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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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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