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试行以事定费的医院经费保障机制
深圳市龙华新区现有公立医院两家,分别为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和龙华新区观澜人民医院,下管社康中心共45所。两家医院原为龙华、观澜办事处所管辖,龙华新区成立后,为提高两家医院的医疗卫生水平,2013年升格为区直属医院。如何加大对区属医院的政府投入,确保两家医院持续健康发展?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积极向市财政委等上级部门学习调研,把握医疗卫生改革的方向,较早地确立了以事定费的保障思路,并从2013年6月起,多次深入医院、社康中心实地调研。医院及社康中心均对以事定费的经费保障形式表示赞同,认为该形式即能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调动医院的积极性,又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并针对实际操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为科学、精确测算补助标准,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医院最近三年的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经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龙华新区公立医院及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自2014年起试行。
新保障机制立足于服务百姓、改善民生,改变了此前医院按人员编制差额比例拨款的负担模式,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财政补助办法,对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的经费保障方式分别予以明确。公立医院经费保障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政策性亏损补助、非医方责任的医疗欠费、新扩建医院运行经费、基建投入和其他专项补助。其中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是核心,按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等因素核定。社康中心采取“院办院管”模式,加大投入力度,按市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完善硬件需求,实行补助与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社康中心经费保障除按规定落实每年常住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外,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和政策性亏损补助与承办医院的经费补助捆绑核算,并且由龙华新区财政对社康中心的业务用房租金进行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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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