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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范严实

  2021年,大荔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00余万元,目前支出进度达到94.27%,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及贷款贴息项目,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大荔县财政局积极健全制度,强化资金监管,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联合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了《大荔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详细规定资金性质、资金用途、使用范围,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是强化资金日常监管。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后,第一时间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在审核部门项目分配方案建议后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同时向上级备案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监督台账管理、动态掌握每个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部门及项目落实督办催办要求,截至目前,累计下达督办催办文件6份,有效确保了全县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按照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严格落实项目库管理要求、督促项目部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全流程的绩效管理等要求,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四是纵深推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抓好部门自评以及财政重点评价,确保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成效精准,促使部门单位自觉树立“用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有效提高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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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