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三举措”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今年以来,渭城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三保”要求,采取“三项举措”,全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持续办好惠民便民实事。
一是落实民生支出责任。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保障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落实各业务科室单位主体责任,坚持“两个优先”,全面落实民生保障各项要求。
二是着力保障民生支出。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对接,努力做好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工作。截至9月底,全区民生类资金投入达75906万元,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81.41%。其中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累计21251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累计10749万元、用于教育支出累计22008万元、用于农林水支出累计883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累计11235万元,为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和谐渭城提供稳定的财力支撑。
三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将民生资金纳入财政监管范围,从拨款程序、拨款手续、资金使用等环节入手,按照谁审核、谁拨付、谁监管的原则,对财政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保证民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公正性。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