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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近期,延安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此次监督评价分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及重点抽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5个阶段。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专家使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评价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型/成长型)进行,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务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罚处理情况4个一级指标以及11个二级指标。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采用市县联动、检查和评价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共对全市49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涉及项目269个,检查项目总金额45265.8万元。通过监督评价,发现代理机构还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不到位、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监督评价发现问题,市财政局作出专项安排,要求代理机构认真整改,规范执业。市财政局还将通过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加强监管等方式,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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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