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开展财政支农重点工作综合评价
宝鸡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以农业农村优先保障、绩效导向、上下联动为原则,针对2020年省级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情况,在全市开展市县财政支农综合评价工作。
一、上下联动,全面部署。2021年7月,在县区下半年财政支农工作推进会上,分管领导把综合评价工作作为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来,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市县两级在此次财政支农综合评价工作中,围绕现阶段“三农”工作重心,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有关指标内容,逐个指标进行自评,分别形成市级自评报告和各县区自评报告。市局对县区报送的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数据对各个县区、逐项工作、逐项指标进行了审核、打分。对分值有差异的县区逐一进行核对,要求县区立行立改。
二、确定试点县区,重点评价。市财政局印发了《宝鸡市财政局对财政支农工作2021年综合评价情况检查的通知》,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综合评价工作组,制定检查方案、检查流程,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抽取扶风县、眉县、太白县为试点县,深入现场查阅相关基础资料、实地勘察项目实施现场,收集、核查相关评价数据,形成了对试点县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评定,并建立了市级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对未抽取的县区,根据所提供的自评资料,进行点对点、项对项核对,做到无遗漏、无疑问、无异议。
三、市级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财政支农综合评价是2021年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市财政局把对试点县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政策和项目的重要依据。督促各县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行业部门间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支农资金绩效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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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