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在建工程转固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以下简称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为了全面推动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一是强化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快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关于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培训;二是明晰权责。制定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所属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推进统计表》,督促推进所属单位将2021年4月1日前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必须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应转尽转”的工作方案;三是实时监管。依托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我市已使用在建工程数的进行动态监管。四是组织自查。将在建工程转固通知下发各单位进行自查,开展专项摸底核查。逐笔了解各单位在建工程未完工在建、已完成未使用、已使用等具体情况,摸清各单位各类在建工程底数,分析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及长期未转固的原因,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并督促协调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
截至目前,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显示,我市实现已使用在建工程应转尽转,转固比率达到100%。
为科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及措施:一是通过此次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我市要继续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市属各预算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做好国有资产卡片和台账,定期盘点实物资产,及时处理盘盈、盘亏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转固相关要求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岗位职责及分工、主要业务及内部控制操作流程,并查找、梳理及评估资产管理和工作中的各类风险点,采取控制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实现资产管理全面覆盖、重点监督、责任明确的廉政防控机制。三是加强对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综合水平和业务技能,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安全高效。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