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四个学”
做好《行政处罚法》宣传培训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呼市财政局把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作为法治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四个学”有效推进《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将《行政处罚法》列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部署、监督、指导工作。
二是积极宣传普遍学。将《行政处罚法》纳入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宣传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和精神。
三是应用“新媒体”随时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企业微信手机端等新媒体资源,搭建我局“普法专栏”,全文发布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方便广大财政干部职工随时学、随处学。
四是突出重点专题学。组织全体财政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关于新《行政处罚法》重点及亮点解读网络专题培训”,更好地理解领会《行政处罚法》,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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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