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多措并举积极发挥财政职能 推动乡村战略实施
2021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认真履行服务保障职能,把农业农村农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支持村级组织建设。全年累计拨付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级办公经费和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等共计823.26万元,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建强乡村振兴组织“引擎”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二是努力提升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全年累计拨付沙尔沁被征地农民养老基本保障金1702.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困难群体补贴资金67.27万元 ,为广大农民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障,大大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是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拨付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23万元,为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是用好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政策,推动开发区开展现代农民培育工作。共拨付上级下达及本级配套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25万元及用于现代农民培育的中央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2万元,为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按月拨付沙尔沁环卫经费,及时拨付上级下达及本级预算安排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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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