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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多措并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湖北省财政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大统筹力度,抓精品推示范,多措并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坚持政策引领和考核激励共融,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会同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制定《湖北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42/T 1505-2019),明确建设标准。出台管理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试点村名额分配挂钩,以每年的试点村验收考评结果为依据,采取“基础名额+奖罚名额”确定试点村名额,对达到典型示范村标准的给予资金和名额奖励,引导县市集中力量打造精品村。2016年以来,共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1亿元,支持2103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585个村达到典型示范村标准,为全省面上推进提供了示范引领。

  二、坚持高位规划和政策统筹共谋,推进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2021年,为推动我省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建设,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按照“一年规划筹备、两年统筹实施、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步骤,在全省确定前期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明显的19个县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示范片以强化村庄形态设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文化传承创新、探索共建共享机制、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共覆盖131个行政村,推动统筹资金约2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约48亿元,探索连片建设的经验与模式,打造美丽乡村的升级版、乡村振兴的示范区。

  三、坚持整体谋划和重点打造共建,推进财政部重大试点建设。2021年,财政部在湖北省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试点,这三项试点是财政部第一次布局湖北的重大试点项目,我们把试点作为抢抓实施乡村振兴的新机遇、推动乡村建设的新抓手、创新乡村治理的新载体、农民生活富裕的新支点,充分用好用足中央支持政策,坚持财政支持和市场运作相统一,整体谋划重点打造,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力争通过两至三年时间,将试点建设成为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目前,已统筹资金8.52亿元、带动社会资本5.78亿元投入建设。

  四、坚持组织振兴和乡村振兴共振,推进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红色村组织振兴 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2021年,共支持39个村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着力在建强红色村党组织、深入开展红色教育、充分依托红色资源优势发展集体经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治理机制、建设宜居宜业红色美丽村庄等五个方面下功夫,探索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的有效路径。目前,2020年度23个红色美丽村庄已基本建成,推动统筹资金5.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1.4亿元投入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红色遗迹遗址得到修复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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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