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广西财政新闻联播

广西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各市、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社会公众的具体诉求,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补贴范围。包括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运营、换电站建设、换电站运营、新购置广西本地产新能源营运车年度电费、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等补贴。

  二是补贴标准。明确各项补贴标准。

  三是申报条件。明确申报各项补贴的必要条件。

  四是补贴申报材料。明确申报各项补贴所需的文字报告、表单、图片、凭证等材料。

  五是补贴资金申报和资金拨付程序。明确申报、初审、初核、审核、拨付流程及相关时间。

  六是补贴审核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财政补贴申报审核工作机制的通知》执行。

  七是补贴资金安排。各项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明确项目所在地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应拨付到位的时限等。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持续加快推动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