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湖北监管局:总结学习成果 以用为本推动财政监管提质增效
近日,湖北监管局全员参与学习了监管局业务网络培训班。局领导和各处室干部将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和财政监管业务学习相结合、全面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深入研讨相结合,及时总结学习成果,将研讨成效运用于财政监管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协调审核、监控、督查、核查、检查、评价等财政监管手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手段,创新方法合理运用部门预算监管与转移支付监管“组合拳”,进一步充实和延展财政监管工作的内涵,增强工作联动性,提高工作实效。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深化监管成果。探索形成1个工作报告和多个监管成果的“1+N”成果提升机制。在推动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方面,建立立体画像研判、机器+人工识别、重点指标分析三项机制。在加强转移支付监管方面,坚持强化基础工作创新、“系统+”赋能增效、穿透监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从在鄂中央金融企业落实中央重大财税政策、为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提供融资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运行风险状况等四个监管方位具体开展监管工作,构建“四位一体”财政金融监管体系。在专项行动方面,坚持理论指导实践,高效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
三是压实地方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聚焦党委、政府关心的问题,紧盯百姓关注的热点,加强向湖北省委、省政府报送监管成效、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推动地方重视财会监督工作,压实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内部监督责任。推动横向协调联动,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以监管促规范、促治理,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扩大监管震慑。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坚持查处一类问题,规范一项制度,查处一个单位,规范一个系统,监控预警、监督纠偏。坚持问题导向,线上监管与线下核查检查相结合,争取早发现问题、多发现问题,发现新问题、大问题,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移交问题线索,扩大震慑作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8日